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消费税8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其直接对外销售。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
A. 52000
B. 57778
C. 60000
D. 59320
【答案及解析】C
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材料的成本,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50000+2000+8000=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