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2021.11.08每日一练

2021-11-07 08:0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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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初级会计实务》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2025年)
《中级经济法》2021.11.08每日一练

【单选题】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 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 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 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 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D. 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答案及解析】D

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是对原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应视为“新要约”。

【视频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