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2012年9月,某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李某、周某二人于2010年7月违法超生第二胎,作出要求其缴纳社会抚养费12万元,逾期不缴纳每月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的决定。二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加处的滞纳金数额不得超出12万元
B. 本案为共同诉讼
C. 二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0年7月,到2012年9月已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究责任的期限,故决定违法
D. 法院不能作出允许少缴或免缴社会抚养费的变更判决
E. 诉讼期间,原告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
【答案及解析】ABD
本题考核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合并审理、行政处罚追究时效、行政诉讼判决及执行。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本案中,李某与周某的超生行为一直处于继续状态,因此并没有超过追究他们责任的期限。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三种情况例外。所以选项E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