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什么?

2021-03-16 02:00 来源:会计学堂
64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已更新至202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到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送达之日的时间,不计入法定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单选题】2011年5月,A市公安局与市文化局联合下发《关于审核网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该《通知》规定,经营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网吧一律吊销文化许可证与消防许可证。根据该《通知》,位于A市B区刘某经营的网吧被取缔,其文化许可证与消防许可证被区公安局与区文化局吊销。刘某发现对其作出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决定书上有区公安局与区文化局的共同署名与印章。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若刘某提起行政诉讼,被法院以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后再申请行政复议的,提起行政诉讼到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送达之日的时间,不计入法定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B. 刘某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有权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 刘某应当向A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D. 刘某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对《关于审核网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进行附带性审查的申请

【答案及解析】D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复议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时已经超过法定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2款规定处理,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到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送达之日的时间,不计入法定行政复议申请期限。选项A不属于这种情况。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所以选项B错误。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案应向区政府申请复议。所以选项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