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发票作废但对方认证了没抵扣怎么处理?

2018-09-05 09:1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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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发票作废了的处理问题,关于这类的问题相信很多小伙伴都还不太了解吧!下面就由会计学堂的老师来解答相关的当月发票作废但对方认证了没抵扣怎么处理得问题,请看下文.

当月发票作废但对方认证了没抵扣怎么处理?

答:可以做进项税额转出,然后你提交红字信息表.

正常情况下,企业收到销方开来的增值税发票,应当在开票日期起的180天内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如果因某些原因造成了延误,则必须说明原因,逐级向国税机关申请延期认证和抵扣.

发票作废的相关知识

当月开具的发票当月作废.作废发票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已开具发票作废

1."发票管理"/发票作废

2.选定发票种类和发票号码,点"√作废"按钮

3.选"确认"即可成功作废发票

注意:1.谁开具的发票谁作废

2.只能作废当月开具的发票

3.先作废电子发票,再作废物理发票

当月发票作废但对方认证了没抵扣怎么处理?

二.未开具发票作废(如没有开空白发票纸质损坏)

1.在"发票管理"中点"发票开具管理/未开发票作废".

2.选定发票种类,点"确认"则作废成功.

注意:只能作废将要开出的发票号.

如跨月的发票是不能直接作废的,而是开此张发票的"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冲回.

作废的条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上述文章解答了当月发票作废但对方认证了没抵扣怎么处理的问题,并对发票作废相关的知识点加以阐述.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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