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对方已认证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2020-06-16 11:00 来源:网友分享
6710
对于发票的操作是需要我们必须重视的,由于发票的种类和关联事项非常多,很多细节稍微疏忽可能就会出错.今天我们会计学堂小编想跟大家一起说说发票对方已认证如何开具红字发票这个问题,来看看小编有什么好办法可供我们学习.

发票对方已认证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填开】--选择"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点击"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开具(注:单价为正数,数量金额为负数),点击打印;

第二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点击已开具的信息表,点击上传,5分钟后查看"信息表描述"是否审核通过,将信息表编号提供给销方;

发票对方已认证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发票对方未认证,怎么开红字发票?

1、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那么一般都由销方冲红,发票是上个月的,既可以选择购买方拒收,也可以选择尚未交付;如果是跨月了(增值税发票对方未认证,跨月开红字发票: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2、开具红字发票,首先需要销售方上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3、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4、税务局返回《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5、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对一一就可以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四)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通过上文后大家对于发票应该有了更深的认识吧.关于发票对方已认证如何开具红字发票文中也有细致的分析,我们可以在发票管理里面对其进行红冲的操作.在对发票的处理过程中还会有一些其他需要注意的细节,会计学堂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谨慎细致.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