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发票能入账吗

2020-06-09 09:1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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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工作中应该都有了解过,做账的话是需要发票才能报销的,有的时候一些小伙伴因为一些原因,把发票丢三落四了,可能过了一两年才发现,就想去公司报销哦,那两年前的发票能入账吗?下面小编就这个问题和大家来聊聊.

两年前的发票能入账吗

发票可以跨年度报销,但是不能超过一年.

单位跨年度的发票可以在本年度列支,但是不能超过一年,比如2008年10月份的发票,如果2009年来列支一定是不行的.

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个情况要看公司关于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了.一般情况下,像这种两年前发票,财务如果报销入账是违法会计制度的,而且还要进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能再在本年度税前扣除,所以正规的管理制度下一般是不允许给予报销的.

发票报销时限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单位内部财务报销制度的问题.单位应制定相应报销制度,要求当月发票当月报销.

对于年度内的发票,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跨年度发票,原则上不得报销.如果要报,要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方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

如果跨年度发票计入了本年度费用,该费用不得在以前年度和本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两年前的发票能入账吗

以前年度的增值税发票可以入账吗?

首先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讲,《会计法》要求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因此,在有关支出发生时,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及时入账;当时未取得发票等凭证的,应该按照暂估价入账,等取得发票时再做调整.会计核算上,对于发票的年限并未做出要求.

其次,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因此,该企业当年度该项业务因未于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发票,不得税前扣除;日后取得发票若不超过追补确认期限的,准予追溯至所属年度扣除.也就是说,超过5年的发票,相应成本费用不得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三,从增值税的角度来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对发票认证或确认的期限为360天.

一般公司会依据税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管理需要规定一个报销时限,要求员工在发票开具后一定日期内必须前来报账;或规定上一年发票必须在下一年某一时间之前前来报账.

两年前的发票能入账吗?会计学堂小编认为是不可以的,关于发票报销大家都要知道是有时间限制的,发票可以跨年报销,不过时限是一年,有的单位还会有规定当月的发票一定要当月就报销了,所以大家在发票报销问题上千万要注重时间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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