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发票需要合同吗

2020-06-09 09:2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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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单位在交易过程中就会需要出具发票,但是有的单位货物的交易是有合同的,有的是没有合同的,合同是双方权益的一个重要保障,发票是交易的一个重要凭证,那货物发票需要合同吗?对此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查看下文详情内容,欢迎阅读!

货物发票需要合同吗

没有合同也可以.只要证明企业间有正常的交易就可以开发票.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工程合同发票备注上写什么?

建筑项目发票必须在备注栏注明工程施工项目地址、名称,这是明确规定的.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货物发票需要合同吗

发票备注填什么?

不同的行业发票备注要求不同,建筑业要求必须备注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运输企业要求备注起运地目的地及车牌号.

建筑行业发票未在备注栏注明工程名称和工程地点,发票还能用不?

当然不能,备注栏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

《建筑业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以下简称建筑业自开发票)和《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以下简称建筑业代开发票)两种.建筑业自开发票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建筑业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非税务机关以其他单位不得代开《建筑业发票》.

《建筑业发票》为电脑三联式发票.第一联发票联(付款方付款凭证,印色为棕色),第二联记账联(收款方记账凭证,印色为红色),第三联存根联(收款方留存,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规格为241mm×177mm(票样附后).建筑业代开发票存根联由代开税务机关留存.

货物发票需要合同吗?小编认为这个没有合同也是可以开货物发票的,但是要注意一定得事企业之间正常的交易才行,如果是工程方面的合同要注意备注栏要填写项目地址等,会计学堂小编最后提醒大家,不同行业发票备注要求不同,大家都要注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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