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工伤赔偿标准和工资怎么算
轻微工伤按下列标准赔偿: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十级伤残分别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5个月的本人工资;23个月的本人工资;
21个月的本人工资;18个月的本人工资;16个月的本人工资;13个月的本人工资;11个月的本人工资;9个月的本人工资;7个月的本人工资.
5、伤残津贴.分别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8、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9、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轻微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鉴定步骤: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以上详细介绍了轻微工伤赔偿标准和工资怎么算,也介绍了轻微工伤如何认定.轻微工伤应该按照所发生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等进行计算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