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增所得额弥补亏损要处罚吗?
税务查增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规定:
现就税务机关检查调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问题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所得税弥补亏损要怎么弥补?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是指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利润总额用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的政策。
比如,公司当年亏损500万,则无所得税,此后
第一年利润50万,仍然不用交税
第二年利润50万,仍然不用交税
第三年利润50万,仍然不用交税
第四年利润50万,仍然不用交税
第五年利润50万,仍然不用交税
第六年利润50万,需要交纳所得税,尽管之前的500万亏损还没有弥补过来,但是由于已经超过了五年,则失效。要按照50*25%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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