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进口增值税要重分类吗
1、"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借方余额,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2、"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
3、"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
支付给境外税费如何做账
答:借:应付利息(实际利息)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利息-代扣税金)
预付账款重分类进其他非流动资产:因为“预付帐款”属于非流动资产,在平时会计核算时可以在“预付账款”这个科目核算,但在编制报表时,应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反映。”
准则-财务列报对流动资产有严格的规定:第十三条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
(四)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区分对外支付对象
2008年起,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开始施行,采取了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相结合的税收管辖权,把纳税人分成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类方法及适用税率见附表).
从附表可以看出,非居民企业依据其是否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所得是否和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可划分成三类,三类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不同,适用所得税率也不同.
第③类企业,应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企业所得税应按纳税年度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该类企业一般负有主动纳税义务,不需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适用25%所得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
而对于第④、⑤类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即第④、⑤类企业)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故附表中第④、⑤类企业不具有主动纳税的义务,其纳税义务应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预付进口增值税要重分类吗?会计学堂小编最后为大家简单总结下,根据具体产生原因和日后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分别列入多交或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项目。大家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继续在线提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