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对方已抵扣怎么作废?

2018-11-22 15:5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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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买方已经认证并抵扣过后,又发生退货等需要进行作废情况时该怎么做呢?会计学堂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增值税发票对方已抵扣怎么作废的相关知识,快来一起学习吧。

增值税发票对方已抵扣怎么作废?

答:增值税发票抵扣后就不能作废了,如果是发生退货的情况,需要开红字发票冲销。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增值税发票对方已抵扣怎么作废?

作废发票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呢?

如果是当月,直接作废就行。

如果是以前月份的,得开负数销售发票

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产成品(红字)

关于什么情况下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小编就带领大家学习到这里了,如果想获取更多相关知识,敬请关注我们会计学堂资讯的更新,也可以通过在线提问的方式与学堂的老师进行互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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