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如何做账务处理呢?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同时,会计学堂提醒您注意以下两点:
1、首先要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必要退回要求重开。
2、对于小规模取得的专票,不需认证抵扣,直接计入相关的库存成本或者费用科目就可以。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的账务处理
目前我是一家刚刚成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电器元件,目前尚未实现营业收入,2017年9月份采购部门进货时取得了一份购买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700元,同时本月取得了供电部门电费发票也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340元。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专票不需要认证,直接按照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入账就可。
(1)购买材料的专票
借:原材料 11700元
贷:银行存款 11700元
(2)支付电费的专票
借:制造费用 2340元
贷:银行存款 2340元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的做账,您现在掌握了没有?或者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您咨询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