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脚料对外销售如何入账?
下脚料如果是属于生产产品产生的副产品,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联产品的工艺要求,选择系数分配法、实物量分配法、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等合理的方法分配联合生产成本.
比如企业根据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分配该副产品成本:
结转副产品成本:
借:生产成本--XX副产品
贷:生产成本--联合成本
借:产成品--XX副产品
贷:生产成本--XX副产品
出售: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XX副产品
参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财会便〔2012〕4号)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业企业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等,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或者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后计入.
第五十一条规定,工业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联产品的工艺要求,选择系数分配法、实物量分配法、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等合理的方法分配联合生产成本.
因此,所述下脚料如果是因为正常工艺产生的边角料,企业不需确认边角料的成本.该边角料成本包括在产成品成本中,不需冲减生产成本.
对于下脚料对外销售如何入账的问题,文章进行了解答,并说明边角料是不需要结转生产成本的.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更多相关资讯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