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咋盖章?税务总局最新解答发票问题

2017-04-17 10:55 来源:网友分享
976
代开发票是开票人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而代索票人开具发票的行为。

1.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上需要加盖收款方的印章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代开普通发票应指定专人负责,一般应使用计算机开具,并确保开票记录完整、准确、可靠存储,不可更改;暂无条件使用计算机开具的,也可手工填开。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代开发票专用章的规格和式样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已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无需再加盖收款方的印章。

2.发票的存根联和记账联要盖发票专用章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的其他联次不要求必须盖发票专用章。

3.京津冀范围内纳税人办理跨省(市)迁移,结存的空白发票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京津冀范围内纳税人办理跨省(市)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5〕161号)第三条第五款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跨省(市)迁移,迁出前应向迁出地税务机关申请缴销其全部结存空白发票(包括各类税控系统中的电子发票)及发票领购簿。”

4.国税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是否都需要加盖发票代开专用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代开普通发票应指定专人负责,一般应使用计算机开具,并确保开票记录完整、准确、可靠存储,不可更改;暂无条件使用计算机开具的,也可手工填开。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

因此,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的普通发票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5.纳税人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办税服务厅国税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

3.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到国税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领取发票。

6.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规定:“一、办理流程

(一)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

3.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二)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办税服务厅国税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

3.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到国税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领取发票。

二、各省税务机关应在本公告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为细化、更有明确指向和可操作的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办理流程公告,切实将简化优化办税流程落到实处。

三、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所需资料,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二条第(五)项执行。

本公告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

7.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一次领用增值税发票的数量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规定,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以上两类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

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8.营改增后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备注栏是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
    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怎么做?整体上原则就是,被吸收或者兼并的公司税务处理应当是有存续公司按照所得税纳税人的条件进行处理的,企业之间合并涉及到的业务和税务处理有很多方面的,不仅仅包含所得税、增值税以及资产或债务方面的问题,这些都是需要再合并的时候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处理的,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相关的资料给大家,有兴趣的学员们可以来阅读下文.
    2024-05-14 17
  • 报考中级会计的条件
    报考中级会计的条件是什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考生报考中级会计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这个报考条件从学历和相关工作年限都有最低要求的,从大学专科到博士学位,不同的学历需要的专业工作年限也是不同的,这些相关的报考条件知识小编老师将会通过下述文章进行阐述,对此内容有兴趣的学员们都是可以来阅读下述内容学习,希望对你们有用.
    2024-05-15 13
  • 个税需要计提吗?怎么做分录
    个税需要计提吗?怎么做分录?在这里相信大家提交的应该是个人工资的所得税计提处理,其实按照个人所得税相关条例的规定,当企业员工工资额超过5000元时,超过的部分就需要按照个税法进行依法申报纳税,但是在计算个税时需要考虑到专项扣除以及税法赋予的个人计算税率的.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相关的会计知识给大家,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4-05-16 16
  • 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流程
    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流程是什么?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在具体的申请流程上,申请人应当是提出书面申请资料和材料,然后等主管税务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最后就是进行审核认定;通过的话就是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了,关于申请的相关流程知识已经整理好给大家,欢迎你们来学习.
    2024-05-16 12
  • 经营性资产包括在建工程吗
    每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都会拥有特别多的资产,企业所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为了尽量提高自己的利润,企业的资产是比较高的,企业的资产中有一种叫做经营性资产.本文将会介绍一下经营性资产包括在建工程吗.
    2024-05-18 12
  • 个人工资税收怎么计算
    每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必然会用到很多的工人,工人为企业进行劳动,需要及时的从企业获取一定的薪资收入,工人获得的薪资收入,如果超过了个人所得税纳税底薪是需要及时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么个人工资税收怎么计算呢?
    2024-05-18 12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