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明细科目设置原则

2017-10-17 13:4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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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明细科目设置原则,营业外支出下应设: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二级科目。

营业外支出明细科目设置原则

营业外支出可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所以支出项目可做二级科目.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

1、固定资产盘亏;

2、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3、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4、债务重组损失;

5、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明细科目设置原则

7、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8、罚款支出;

9、捐赠支出;

10、非常损失;

11、赔偿金;

12、违约金等.

商业企业费用明细分类账户的设置

为了统一费用核算指标的口径,费用的核算项目以及各项目所反映的具体开支内容,由财政部制定的财务制度中加以统一规定,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制度规定的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分类账户.财务制度中规定的费用项目,是按照费用的用途来划分的.虽然费用项目的划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经济发展和管理要求而作出相应的修改与补充,使之更符合实际使用的要求,但是费用项目划分又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以有利于分析比较.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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