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如何结转开发成本?

2018-09-10 16:0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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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如何结转开发成本?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涉及到的细节问题有很多,新手朋友们需要特别注意分析。会计学堂的小编搜集了一部分相关的资料,大家可以作为参考进行阅读。

拆迁安置房如何结转开发成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因房地产开发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土地拍卖价款及佣金等。
  企业购置的拆迁安置房属于“安置动迁用房”项目,因此拆迁安置房的成本应该计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拆迁安置房的相关税收问题
营业税:根据国税函(1995)549号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屋的拆迁安置时,对偿还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住宅房屋的成本价包括土地成本。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拆迁补偿费可以作为房地产开发成本,在计算增值额时进行扣除。企业所得税:如果成本对象实际总可售面积包括拆迁赔偿面积的,在计算税收成本对象总可售面积时,应包括拆迁赔偿面积。"

拆迁安置房如何结转开发成本?

房地产企业怎么计算单位成本?

要核算开发产品的成本,必须明确开发产品成本的种类和内容。开发产品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开发产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为如下四类:

1.土地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土地(即建设场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2.房屋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各种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代建房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3.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及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4.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以上四类开发产品成本,在核算上将其费用分为如下六个成本项目: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指因开发房地产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征地费、安置费以及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费,或采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价。

2.前期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前发生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平整等费用。

3.基础设施费指土地、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

5.配套设施费指在开发小区内发生,可计入土地、房屋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如钢炉房、水塔、居委会、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车棚、公厕等设施支出。

6.开发间接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开发现场为开发房地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拆迁安置房如何结转开发成本的全部内容已经通过上述文章中的介绍总结完毕了,大家看完后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前往会计学堂咨询专业的会计老师为你在线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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