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对供应商的罚款应该怎样处理?
这个罚款能明确到某批材料的话,我认为直接冲减该批材料的购进成本就行了,或者在后期的材料供应中冲减单价即冲减总货款(成本)也行(要有发票)
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税金罚款、工商罚款等行政部门的罚没支出都属于"与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对于当年的罚款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对于以前年度的罚款,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处理,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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