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哪些

2020-06-21 10:4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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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项制度的改革肯定是顺应适应主体的变化而顺势而为的,像财务制度上,个税就有了变化,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所以个税缴纳的起征点也有所提高了,那个税改革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哪些?大家实在不清楚的话,可点击下文继续了解.

个税改革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哪些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个税改革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哪些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个税改革新变化

税前专项附加扣除新增赡养老人支出项目

在此次二审稿中,由此前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项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又新增了赡养老人支出的税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增加至5项.

相关人士表示,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主要目的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由于此前执行的独生子女政策,现在一对夫妻除了要养育孩子外,还要赡养4个老人,家庭负担确实较重.此外,赡养老人支出税前扣除也是和国际接轨.

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要如何执行?

虽然目前草案中并未明确提及相关方案,但国际上通行的一些方式,或许能提供一些参考.

据悉,国际上通行做法是,父母和孩子居住6个月以上,执行一定标准的限额扣除.如果有多个孩子,从简单计算的角度,赡养费由子女们平摊.

5项扣除或可增加约每月2000元额度

5项税前专项附加扣除,或将最终折算具体的抵扣额度.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限额税前抵扣.

一位业内的知情人士透露,有消息源称,5项税前专项附加扣除的抵扣额度约为2000元左右.

明确对稿酬收入给予纳税优惠

除了专项附加扣除外,此次二审稿中还明确,对稿酬收入给予纳税优惠.其中--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拟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在此基础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70%计算.

据悉,根据目前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针对稿酬、劳务报酬所得有一定的减征优惠,此次改革延续了对这部分的优惠,并进一步予以明确.

个税改革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哪些?项目有九个部分,同时会计学堂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还着重为大家分析了个税改革变化专项扣除等问题,对于这个内容大家务必仔细阅读并牢记,避免工作中不必要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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