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朱飞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4-05-16 17:57

C(1)选项AD:对丁的债务,属于合伙人甲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丁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的财产份额,但无权要求自行接管,也无权要求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BC:对丙的债务,属于合伙企业债务,普通合伙人甲、乙对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应当先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因此,丙无权直接要求甲清偿,选项C正确),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按份责任,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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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的,合伙人是连带责任
2020-06-03 22:40:33
劳务出资只能是普通合伙人?
2022-01-28 12:17:53
你好同学,1是的 2不发生效力指的是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偿债
2022-11-19 21:20:58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021-06-25 23:29:33
你好,同学。 如果是企业要倒闭时,可以根据债务重组协议或三方协议进行抵消的,在日常 核算中这是不可抵消处理的。
2020-03-19 2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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