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税务师

2024-03-28 17:36

你好,那个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CC^ - ^ 追问

2024-03-28 17:51

这不是车间吗

家权老师 解答

2024-03-28 17:56

已经跟车间无关了哈,是公司出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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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的。
2019-06-21 11:13:38
你好,这个需要咨询当地社保局,我们这里没有关于这个的
2019-05-28 09:01:45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2018-08-03 10:22:43
您好!社保出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017-11-17 11:48:00
您好,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需要扣税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的规定,对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的规定,现就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1年1月1日之后已征税款,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二○一二年五月三
2018-03-20 17: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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