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01-22 15:3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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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递延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这是递延收益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这是费用
2022-03-22 19:59:24
你好,同学。 不可以,要分开处理的
2020-05-14 09:42:30
您好,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会使应纳税所得增加,所得税费用减少
2021-12-05 14:37:29
您好,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请参考如下的例子,谢谢。 先说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案例:2010年初生产设备账面价值 10万元,企业预计设备寿命1年,税法规定预计寿命2年, 收入20万元,税率25%。(不考虑近期的小微税收优惠问题) 那么 2010年 企业真实利润是 收入-成本 20-10=10万,(设备1年就报废了嘛,所以成本是10万) 2010年 按税法当期的应纳税利润是 收入-成本 20-5=15万 (设备能用2年,所以年成本就是5万了), 那么税务局就暂时多收了你 (15-10)*25%=1.25万的税, 税局收税为 15*25%=3.75万元 2010年末 设备账面价值-资产的计税基础=0-5=-5,也就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 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 5*25%=1.25万,正好和税务局多收了你的1.25万吻合嘛。 分录是: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5万元,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3.75万元 计提时:借:所得税2.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5万元 多收了你的税,税务局按理说应该以后退还给你啊。但是他很坏,还开出了条件才能确认,也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分三种情况: 一,打个比方,你2011年就破产了,自然没钱再纳税了,税务局就不确认你这资产,也就是说多收了你的1.25万税不退给你。 二,你2011年生产形势良好,当年应该纳税10万,税局就还有点良心,这1.25万多收了你的税就可以抵扣了,你只需要交8.75万就放过你了。 这时交税时:分录是: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8.75万元,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8.75万元 计提时:借:所得税10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8.7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万元 (冲销前期多交部分) 三,2011年生产一般,利润少,只需要纳税1万元,税局就说了“应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就是说,这1万的税就抵消啦,但不能退0.25万给你哦。 再用同样案例解释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案例:2010年初生产设备账面价值 10万元,企业预计设备寿命2年,税法规定预计寿命1年, 收入20万元。税率25%。 2010年 企业真实利润是 收入-成本 20-5=15万,(设备能用2年,所以年成本就是5万了) 2010年 按税法当期的应纳税利润是 收入-成本 20-10=10万 (设备1年就报废了嘛,所以成本是10万),您实际交税是2.5万元,按账面利润计算应交为3.75万元。 那么税务局就暂时少收了你 (15-10)*25%=1.25万的税。 2010年末 设备账面价值-资产的计税基础=5-0=5,也就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 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就是 5*25%=1.25万,正好和税务局少收了你的1.25万吻合嘛。 分录是: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万元,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2.5万元 计提时:借:所得税3.75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万元 少收了你的税,税局不会轻易放过你啊,所以它就说“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就是说不管你明年一分钱都不赚,都得乖乖的交上欠下的1.25万税费。 明年上交税的时候 分录是: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5万元,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1.25万元 计提时: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万元 (冲销前期少交部分)
2017-06-20 21:17:44
计提坏账,产生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这样账务处理的
2018-05-09 20: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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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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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该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但放弃免税、减税后,在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3、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 个人所得税密码忘了

    您好, 可以用手机号和身份证号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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