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1-07 10:18
2016年未预缴季度所得税,12月末利润总额238495.04,纳税调增32400调增后:应纳税所得额270895.04,所得税=270895.04*25%=67723.76,减免税额=270895.04*15%后应纳所得税27089.50,上年多缴所得税26166.08,扣除后所得税税额=923.42.具体的账务处理:借:所得税费用67723.75,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7723.75,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金额是用67723.75,还是27089.50,还是扣除留抵后的9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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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1-07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