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业现金净流量、经营所 问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这是现金流量表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它表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总额减去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总额后的净额。经营活动通常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税费返还等,与之相关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都会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反映了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是否足以覆盖其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出。 2.营业现金净流量:这个术语通常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含义相同或非常接近,指的是企业主营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它可能更侧重于营业收入和营业费用产生的现金流,而不包括非经常性的经营活动,如出售固定资产产生的现金流等。营业现金净流量是衡量企业主营业务产生现金流能力的指标。 3.经营所得现金:这个概念有时被用来泛指企业通过经营活动获得的所有现金流入,而不考虑现金流出。它可能包括了所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如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等,但不减去任何现金支出。经营所得现金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它不体现现金流出的净额,只关注流入部分。 答
我咨询一下民非学校补计提折旧,如果我从2005年开 问
可以的,可以补上的 答
老师:工程快完工了,进项造价软件发票还可以开吗?员 问
进项造价软件发票还可以开 答
中级题库没找到呢 问
你好,这个您可以联系咱们的客服问一下呢。 答
下列资产中,属于资产减值准则所规范的资产有( )。A 问
您好,这个题目选的是ACD的呢。 答
非常损失 正常损失 哪种是进项税要转出 哪种是进项税不用转出嘛? 哪种是因自然灾害引起的 哪种是因管理不善引起的
答: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一是增加了非正常损失的“相关的应税劳务”不得抵扣的规定,是指与购进货物相关的应税劳务,如运输费、加工修理等。二是剔除自然灾害损失。原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包括自然灾害损失。三是原细则规定的“其他非正常损失”,因不够明确,不利操作,予以删除。 若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 首先,企业要对损失存货是否为非正常损失有个正确的判断。其次,是正确计算其涉及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按所涉及的进项税额的计算方式不同,非正常损失存货可分解为:不含运费的原材料、含运费的原材料及产成品、半成品三种典型情况。正确掌握上述两点,处理非正常损失存货时,就能符合税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非正常损失的存货的进项税要不要转出
答: 您好,要转出的,借: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你好,老师 ,不是说非正常损失不用进行进项额转出吗?这里是属于非正常损失,为什么进行了进项额转出
答: 同学你好,如果是管理不善造成的是要转出的;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不需要转出;
证属于我 追问
2020-05-17 13:53
暖暖老师 解答
2020-05-17 13:55
证属于我 追问
2020-05-17 14:18
暖暖老师 解答
2020-05-17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