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算法步骤是正确的?问的问题不同,我再琢磨下 问
同学你好,这两个题目是不一样的,上面的是混合对外销售,都是原矿, 下面的是将原矿加工成选矿,所以计算方式不一样,两个都是正确的呢。 答
开票人不是公司员工,我们可以代扣代缴个税吗?因为 问
同学,你好 开票人不是公司员工,我们可以代扣代缴个税吗? 公司代扣代缴申报个税 答
你好,总包公司给我公司一套房子,用于抵应收账款,这 问
可以直接付给我公司的债权人 答
公司4月发放工资的时候,给A员工发了6015元(其中包 问
同学你好 下个月发工资扣就可以呀 挂其他应收款 答
老板要全员劳动率的报表 是什么意思呢 问
你好!这个没听说过啊。 会计上没有这个 答
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1)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时,为保证其合理性,照搬了国内知名事务所制定的相关政策和程序。(2)ABC会计师事务所规定,事务所的所有员工、参与审计的外部专家及其他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均须至少每年一次签署其遵守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3)ABC会计师事务所规定,如果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存在重大意见分歧,项目合伙人需要遵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处理意见。(4)ABC会计师事务所规定,对承接上市实体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应周期性地选取其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答: (1)不恰当。应根据本事务所及其业务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量身定制”适合本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而不应当盲目地“照搬照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 (2)不恰当。项目组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向参与审计的外部专家、其他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获取关于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3)不恰当。项目合伙人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处理意见分歧的政策和程序解决重大事项,而不是遵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意见。 (4)恰当。
。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了3年的孙某经参加全国统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今年申请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唯一资格)。此时,孙某的同学B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找到孙某,想让孙某跳槽到B事务所。孙某假意答应辞掉A事务所,到B事务所工作,但他没有办理与A事务所解约的手续,已经跟B事务所签约,月前尚未到B事务所报到。为了能多拿报酬,孙某还偷偷在A事务所审计的M公司担任咨询师3年,计划继续担任咨询师。孙某的做法对吗?请做具体分析。
答: 你好,不对。注册会计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事务所担任合伙人 股东或从业。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BC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1)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时,为保证其合理性,照搬了国内知名事务所制定的相关政策和程序。(2)ABC会计师事务所规定,事务所的所有员工、参与审计的外部专家及其他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均须至少每年一次签署其遵守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3)ABC会计师事务所规定,如果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存在重大意见分歧,项目合伙人需要遵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处理意见。(4)ABC会计师事务所规定,应由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质量复核人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这种评价应当以某一时点为基准,至少每年一次。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 【正确答案】 (1)不恰当。应根据本事务所及其业务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量身定制”适合本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而不应当盲目地“照搬照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 (2)不恰当。项目组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向参与审计的外部专家、其他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获取关于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3)不恰当。项目合伙人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处理意见分歧的政策和程序解决重大事项,而不是遵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意见。 (4)不恰当。应由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