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位于县城,2021年4月1日转让一处2015年6月1日购置的仓库,其购置和转让情况如下:
(1)2015年6月1日购置该仓库时取得的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另支付契税款20万元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
(2)由于某些原因在转让仓库时未能取得评估价格。
(3)转让仓库的产权转移书据上记载的金额为800万元,并按规定缴纳了转让环节的税金。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是820万元。题目解析:本题要求计算合计数,其计算公式为:合计数=购置价款+契税+转让产权转移书据上记载的金额+转让环节的税金。本题中需计算出合计数,即购置价款500万元+契税20万元+转让产权转移书据上记载的金额800万元+转让环节的税金,得合计数820万元。本题运用的知识为税法知识,包括购置价款、契税、取得契税完税凭证、转让产权转移书据上记载的金额、转让环节的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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