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6年10月1日以3 000万元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3 500万元。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又出资400万元自乙公司的其他股东处取得乙公司10%的股权,当日乙公司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以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相对于母公司的价值)为3 85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及乙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在编制2018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
A:调增商誉15万元
B:调增资本公积15万元
C:调增投资收益15万元
D:调减资本公积15万元
答案为D,并且解析如下:
根据财务会计原则,特别是报告总金额原则和购买方原则,通过客观核算,乙公司可辨认资产减少了350万元,负债也减少了350万元,因此,甲公司在编制2018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调减资本公积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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