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023-02-27 12:26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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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院指定的公司清算组成员为公司董事长程某、公司财务总监钱某和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并聘请相关机构和机构配备原则,债权人唐某不在清算组内。

2021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公司债权人唐某

B:公司董事长程某

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

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

答案是A,公司债权人唐某不是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是按照法院指定由相关人员组成的,所以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应该为公司董事长程某、公司财务总监钱某和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院可以指定当事人、第三人或者相关机构组成清算组,而清算组也有特定的任务,运用了聘请相关机构和机构配备原则,并运用了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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