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分店转让。对该决议,丙不同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2023-02-27 12:16 来源:会计学堂
559
摘要: 一致行动人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这是根据《公司法》规定的。

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分店转让。对该决议,丙不同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丙可以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

B: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C: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D: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答案为C,此题考查股东股权转让的相关知识。根据《公司法》规定,一致行动人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其他选项都不正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