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经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有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谈购买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是A,乙公司未经批准授权甲作为其代理人,与丙公司订立合同,这是一起无权代理事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有权行使否定就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合同而言的撤销权,但是乙公司一旦否认或撤销了合同,该合同效力就取消了,因此乙公司未就该合同表示否定或撤销,合同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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