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21年发现其2019年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60万元,未在当年税前扣除。该企业于2021年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对2019年未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已知该企业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2021年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假设除此外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2021年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2023-02-23 18:57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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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某居民企业应缴税的企业所得税为22.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考虑实际资产损失,最终实际应缴税的企业所得税为22.5万元。

某居民企业2021年发现其2019年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60万元,未在当年税前扣除。该企业于2021年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对2019年未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已知该企业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2021年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假设除此外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2021年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22.5

B:25

C:30

D:37.5

你需要分析的题目是某居民企业2021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题目答案是A:22.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如应税损失)的调整而确定。考虑到该企业的实际资产损失,我们可以将2019年未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60万元除不计入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021年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就是220万元(100+70+150)乘以25%税率得出的22.5万元。因此,答案是A: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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