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9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 000万元,增值税额为26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17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
A:300
B:700
C:2 000
D:2 260
答案是D,2 26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 000万元,增值税额为26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1700万元,所以甲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应该是2 000万元加上增值税额260万元,即2 260万元。这道题考查的是财务会计中的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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