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普通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可以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决议而被除名的情形有( )。
A: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乙合伙人尚有部分出资尚未缴付
C:丙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丁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的同时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答案为D,此题考查的是合伙企业的除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除名的情形可以是合伙人有违反合伙协议行为、参加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的行为等,以上A、B、C的情况并不能构成除名的条件,而丁合伙人所做的参加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的行为,则可以认定为除名的情况,因此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