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王二、王三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王一担任合伙企业事务管理人,依据《合伙企业法》,下列错误的是( )。
A:合伙人出资的评估作价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B:王一应当定期报告经营状况,王二、王三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C: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未约定时,实行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D:如果合伙企业注销,王二、王三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答案是D,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如果合伙企业注销,合伙人对存续期间的债务已不再承担责任,因此,选项D更符合该法律的规定。此题考查了合伙企业法中关于合伙人责任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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