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套生产设备,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做了明确约定,但未约定质量检验期间。甲公司收到设备后,因故一直未 使用,亦未支付剩余货款。收到货物两年后,甲公司才开始使用该设备,却发现该设备的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当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时,甲公司以设备 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利义务的表达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有( )。
A:因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B:虽未在法定期间提出质量异议,但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有权拒付剩余货款
C:因设备质量不合格,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正确,D是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质量检验期间限定在一定时间内,若超出限定时间,视为默认检验结果,故此时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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