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予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

2023-04-11 22:27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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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甲未能按时发货,因而乙有权行使抗辩权,即在履行义务后才让债权人的权利有效,以调解双方纠纷。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予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

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答案为B,这句题中,根据甲的延迟发货给乙,显示构成债务违约的基本要件,所以乙有权选择行使抗辩权,而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债务人要求债权人在事先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只有履行其义务,债权人的权利才有效,这种情况一般用于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时进行调解,所以这里答案就是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