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2023-04-11 13:35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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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董事甲、乙、丙、丁、己有责任赔偿,因庚因故未出席会议,董事戊表达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答案为D,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该是出席会议并表示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的董事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而庚因故未能出席,董事戊表示了异议,因此只有董事甲、乙、丙、丁、己应该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