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2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0万元。当股东会对与其他公司合并的议案表决时,下列情形可以通过的是( )。
A:甲、乙同意,丙、丁反对
B:甲、乙反对,丙、丁同意
C:甲、乙、丁同意,丙反对
D:乙、丙、丁反对,甲同意
答案是B,因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的表决须要股东(资本)比例超过50%的投票确认,也就是说资本比例超过50%的股东必须投票同意,才能达成合并的最终决议。在选项A中,甲出资10万元,对应的资本比例是20%,乙出资20万元,对应的资本比例是40%,相加为60%,符合达成合并决议的条件;而在选项B中,甲出资10万元,对应的资本比例是20%,乙出资20万元,对应的资本比例是40%,丙出资60万元,对应的资本比例是120%,丁出资10万元,对应的资本比例是20%,相加为180%,符合达成合并决议的条件。因此答案为B。这里运用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表决所需资本比例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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