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公司2017年7月1日以银行存款2100万元取得西颐公司20%的股权,能够对西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另发生直接相关交易费用10万元。取得投资时西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同),2017年度西颐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其中1至6月实现净利润560万元,2017年10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50万元,不存在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此之前,新华公司和西颐公司没有任何关联方关系,2017年度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则新华公司的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新华公司对西颐公司的股权投资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B:新华公司对西颐公司的股权投资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C:2017年7月1日,新华公司对西颐公司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400万元
D:2017年12月31日,新华公司对西颐公司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518万元
答案为D.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企业对发生重大影响的投资,采用权益法计量。由于题目中取得投资时西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又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10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50万元,投资发生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权益法计量,故2017年12月31日,新华公司对西颐公司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为2100+1200-50=2518万元,因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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