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2023-03-03 16:07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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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原材料成本620万元,支付100万元加工费,计算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应考虑增值税,税率为17%,结果实际成本为800万元。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A:720

B:737

C:800

D:817

答案为C,因为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所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应该是620+100+(620+100)×17%=800万元。这道题考查的是增值税的知识,根据增值税规定,对于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施工收取的加工费用,也要收取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