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5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B:通知丙公司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直接要求丙公司代替甲公司偿还欠款
此题考查债权代位行使,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的规定:一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他人的债权,故选C。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的规定,一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他人的债权,所以应该由乙公司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故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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