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9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0万元,已收1 000万元,其余1260万元至2019年年末尚未收回;该批商品成本为17 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

2023-02-12 14:35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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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甲公司在2019年度编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应抵销已收取的1000万元,尚未收回的金额为1260万元。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9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0万元,已收1 000万元,其余1260万元至2019年年末尚未收回;该批商品成本为17 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

A:260

B:1 000   

C:2260

D:2 000

答案是B,因为在2019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 000万元,税额为260万元,已收取1000万元,尚未收回的金额为1260万元。根据题意,甲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应为已收取的1000万元,故答案应为B.运用的知识是会计知识,具体涉及现金流量表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