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因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无需通知对方当事人( )

2023-02-09 17:02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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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民法总则》第五十四条规定,不安抗辩权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因此A的回答错误,应该选择答案B。

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因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无需通知对方当事人( )

A:正确

B:错误

答案应该是B,因为根据《民法总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所以A的回答是错误的。这里使用的知识是《民法总则》第五十四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