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有限责任公司里,如果有股东没按规定时间交钱,或者拿东西抵钱但这东西实际不值那么多钱,之后他把自己的股份转给了别人:

- 一般情况下,原股东(转让人)和新股东(受让人)要一起承担没交够的钱或差价部分的责任。
- 但如果新股东确实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原股东没交够钱或东西不值钱,那这部分责任就只由原股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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