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食品生产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6月销售食品取得不含税价款113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26万元。已知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且该包装物押金未逾期,该食品增值税税率为1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食品生产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的下列计算公式中,正确的是( )。

2021-11-02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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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经济法基础》 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2025年)
根据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单选题】甲食品生产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6月销售食品取得不含税价款113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26万元。已知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且该包装物押金未逾期,该食品增值税税率为1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食品生产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的下列计算公式中,正确的是( )。

A. (113+2.26)÷(1+13%)×13%=13.26(万元)

B. 113×13%=14.69(万元)

C. 113÷(1+13%)×13%=13(万元)

D. [113+2.26÷(1+13%)]×13%=14.95(万元)

【答案及解析】B

根据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本题中,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且未逾期,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无需考虑,所以,甲食品生产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13×13%=14.69(万元)。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