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8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 0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70 000元。该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5月12日,乙公司发现有5%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要求将这部分商品退回。6月20日,甲公司同意退回并办妥了相关手续,同时向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此前甲公司已确认该批商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款项尚未收到。则甲公司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
A. 冲减2022年4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5 000元
B. 增加2022年4月份的销售费用5 000元
C. 冲减2022年6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5 000元
D. 增加2022年6月份的销售费用5 000元
【答案及解析】C
刘敏老师: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当在发生退回的当期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而不是冲减原销售期间的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应冲减6月份的销售收入,冲减销售收入的金额=100 000×5%=5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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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精编—一般商品销售收入账务处理》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