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商品成本为80万元。该批商品已经发出,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假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为( )万元。
A. 20
B. 100
C. 110
D. 113
【答案及解析】B
刘敏老师:
代购货单位垫付的运杂费应计入应收账款,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确认金额。
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为100万元,选项B正确。
【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精编—一般商品销售的账务处理》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