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2022.09.22每日一练

2022-09-21 08:0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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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专项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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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2022.09.22每日一练

【单选题】假设甲公司职工李某(独生子)2021年全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20万元。当年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合计3万元,李某正在偿还首套住房贷款,每年利息2万元。李某的父母均为58岁,都没有工作,其2个女儿正在读普通髙中。李某夫妻约定由李某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子女教育支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2021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 20-6-3-2-2.4-2.4=4.2

B. 20-6-3-1.2-2.4-2.4=5

C. 20-6-3-1.2-2.4=7.4

D. 20-6-3-2-2.4=6.6

【答案及解析】C

       小甜老师: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属于专项扣除项目,可据实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李某两个女儿的子女教育支出税前准予扣除24000元;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李某父母年龄均不足60岁,不得在税前扣除赡养支出。

       故李某税前扣除项目合计=6+3+1.2+2.4 = 12.6 (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0-12.6=7.4 (万元)

       【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进行学习。

【视频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