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表是上月23号过户给的商家的(以前是物业名下的电表,商家和物业合用),这月初商家去供电局开了发票,台头还是物业的,但商家把12月欠的电费五万多全交了(其中有物业用的8000多),请问下这种情况除了要把物业上用的8000多的款打给他们外,那他们付的这钱是物业开票给他们吗还是该其它方式处理?谢谢!

清沐
于2018-01-13 09:29 发布 925次浏览
- 送心意
大卫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1-16 18:27
你好,这个情况现在相当于商家把钱先垫付了,因为发票抬头仍是物业,现在物业应该开票给商家(伍万多-8000),同以前一样操作,物业也要把8000多还给商家。这个月赶紧去供电部分变更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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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情况现在相当于商家把钱先垫付了,因为发票抬头仍是物业,现在物业应该开票给商家(伍万多-8000),同以前一样操作,物业也要把8000多还给商家。这个月赶紧去供电部分变更过来
2018-01-16 18:27:02
你好,是上一家物业公司还有2万多没有支付?
2019-09-27 10:18:03
借:其他应收款--XX5000 贷:银行5000
报销售1000借:管理费用等1000贷:银行1000
2017-09-27 10:28:55
就是电费发票开给开发商,你却给住户开票,你只开出去,没进来的。
那您这种电费就没办法扣除,税收口径不认可的。
2022-07-08 15:14:12
好,可以开发票给他们的,偶尔开没问题要经常开,可以增加范围。
2024-03-13 14: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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