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计算机高级

2023-03-15 13:01

学员你好,关于你提出的问题,根据《会计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收购一家公司占有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性负债,应于对方入账之日计入本公司。此外,在收购一家公司过程中,对方公司的应收款及其他账款的实际情况也要进行核查,不能计入本公司的本年利润中。因此,你可以通过实际核查,核实去年应收款的实际情况,依据《公司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汇算清缴时对去年的做出相应的调整。拓展知识:在收购一家公司过程中,还要注意应收款项包含金额、有效性、可收回性等方面的核查,以避免影响本公司未来的收支及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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